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所有澳门娱乐官方网址教科研水平,保障教科研工作“质”的稳步提高和“量”的持续增长,结合所有澳门娱乐官方网址工作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澳门娱乐官方网址教职工以学院名义独立完成、共同完成,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各类教科研成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教科研成果统计以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实行一个统计年度一次登记、复审、备案、奖励制度。
第四条 教科研成果登记、复审、备案、奖励等事宜由教研科研部负责。教科研成果经登记、复审、备案后,进行目录整理并编辑成册,作为教科研成果奖励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教科研成果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第五条 教科研成果奖励范围包括:1)科研项目、教研项目;2)学术论文、教材著作、专利等知识产权;3)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项目;4)与教学业务相关的比赛、竞赛成果;5)以教科研成果为支撑获得的荣誉。
第六条 科研项目成果奖励
科研项目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太原市、晋中市、省科技厅等)、院级4个等级。
国家级指国务院及由国务院指定部委组织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指定部门组织的省部级项目;市厅级指市级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厅局及指定部门组织的市厅级项目;院级指学院组织的院级项目。
教职工在其他机构、部门获得的项目以院级项目为基准,以一定比例系数进行奖励。横向课题比例系数为1.3;省部级教指委与学(协)会项目比例系数为1.4,分教指委、学(协)会分会项目比例系数1.2。
奖项种类包括立项奖励、结题奖励、获奖奖励。立项奖励项目须取得5万元及以上专项经费并由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文。获奖奖励须为学院主持项目,颁奖部门为政府主管部门。奖励均按项目以最高等级奖励一次。奖励标准如下表所示:
科研项目立项奖励标准---表1
科研项目结题奖励标准---表2
科研项目获奖奖励标准---表3
第七条
教研项目成果奖励
教研项目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教指委与学(协)会级、院级5个等级。其中教指委与学(协)会指省部级教指委与学会(协会)组织的项目。
教职工在其他机构、部门获得的项目以院级项目为基准,以一定比例系数进行奖励。横向课题比例系数为1.3;分教指委、学(协)会分会项目比例系数1.2;省级厅局所属机构项目比例系数为1.3。
奖项种类包括立项奖励、结题奖励、获奖奖励。立项奖励项目须取得5万元及以上专项经费并由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文。获奖奖励须为学院主持项目,颁奖部门为政府主管部门。奖励均按项目以最高等级奖励一次。奖励标准如下表所示:
教研项目立项奖励标准---表4

教研项目结题奖励标准---表5

教研项目获奖奖励标准 --表6
第八条 学术论文成果奖励
学术论文分为国际、国内权威刊物;国际、国内权威刊物收录或转载;核心期刊;一般CN刊号期刊;院刊(内刊)等5个等级。
经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行业管理性杂志不属于学术性刊物,其论文不予奖励;在报、刊发表的通讯报道、人物专访、综述和介绍性、书评类等文章均不属于学术论文,不予奖励。
每篇论文只奖励一人次,合作论文奖金分配权归第一署名作者。奖励标准如下表所示:
学术论文成果奖励标准 --表7

第八条 教材及专(编)著等建设成果奖励
教材建设成果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精品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校本教材4个等级。专(编)著的认定需要由三名以上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务专家与出版社出具鉴定结论。
教材及专(编)著建设成果第一版按100%计算,再版均按50%计算,习题集按50%计算。教材主编、副主编整体排序奖励前3名(限本院教师),第一名按主编奖励,第二名、第三名按副主编奖励;主审、副主审整体排序奖励1名。
教材建设成果奖励标准---表8

专(编)著建设成果奖励标准---表9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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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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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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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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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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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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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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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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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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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奖励
本院教职工以学院名义主持或参与的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成果予以奖励。
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奖励标准---表10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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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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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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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国际、国家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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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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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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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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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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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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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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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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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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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等成果奖励
教学类项目建设成果分为国家级(教育部组织评审);省部级(教育厅组织评审);教指委及学(协)会级(省部级教指委及学(协)会组织评审)、院级(学院组织评审)。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类同一成果3年内获得不同奖励时,按最高级别补差奖励。奖励标准如下表所示:
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等教学建设成果奖励标准--表11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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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及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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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源共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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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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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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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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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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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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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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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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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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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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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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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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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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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教学业务相关比赛、竞赛及职业技能大赛的奖励
教师个人、团队或教师带队参加各级各类与教学业务相关的比赛、竞赛须事先通过学院审批同意并在教研科研部进行备案。
同一次比赛同一项目奖项以最高等级奖励一次;同一次比赛不同项目按照递减方式只奖励前三项:第一奖项100%,第二奖项60%,第三奖项30%。
与教学业务相关的比赛、竞赛成果奖励标准 --表12-1

教师指导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获奖按项目奖励,奖励标准按下表执行。
技能大赛奖励标准 --表12-2

第十三条 以教科研成果为支撑获得的荣誉
“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等级分为国家级(教育部组织评审)、省部级(教育厅组织评审)、院级(学院教学(学术)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
其他与教科研成果直接相关,以教科研成果为支撑的荣誉奖励以“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奖励为标准,按1:1比例系数奖励。
“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奖励标准 ---表13

第十四条 对于有专项资金支持取得的教科研成果,按相应项目原标准50%予以奖励。
第三章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程序
第十五条 教科研成果奖励需本人提供如下材料:
(一)教科研成果以文件、证书形式表现的,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及电子版1份;教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申请书、立项审批文件、中期检查表、鉴定申请表、作证材料、结题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各2份及电子版1份;
(二)学术论文需提交原件1本、复印件2份及电子版1份,复印件需附原件封面页和目录页以及论文页三部分内容;
(三)教材著作,需提交原件1套,封面页、目录页、前言等复印件2份及电子版1份;
(四)其他教学成果与教学荣誉奖励等,均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及电子版1份。
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教科研成果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者;
(二)教科研成果完成单位不含澳门正规电玩游戏者。
第十七条 每年7月10日前为所有澳门娱乐官方网址教科研成果登记、复审受理时间。7月11日至11月11日为归纳、整理、备案、印刷时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术论著及教科研成果统计目录》为教科研成果奖励基本依据。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列的各类奖项均以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或者上级公告的授奖时间、级别为准。
第二十条 同一内容申报不同级别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研科研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其他事项,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认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20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符时,按本办法执行。